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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「113年臺南市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暑期實習計畫」,即日起開放實習報名申請,說明如下:
*訊息有效日期:2024/4/25 ~ 2024/5/17           *公告單位: 教務處課務組
*聯絡方式:曾小姐06-21362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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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實習期間:實習申請期間為113年7~8月,須完成至少160小時之實習工作。
二、申請文件:
(一) 實習申請書,參閱附件。
(二) 一吋半身照片,請黏貼於申請書上。
(三) 學生證影本,請黏貼於申請書上。
三、申請對象:博物館學、藝術管理、藝術教育、休閒觀光、其他相關系所或有興趣之在校生(大學生及研究生)均可提出申請。
四、申請方法:
(一) 寄送文件:紙本與電子檔並行
1. 紙本:自簡章公告起至113年5月17日(星期五)為止,將上述申請文件紙本資料郵寄至文化局承辦人,以郵戳為憑,逾時不候。
2. 電子檔:自簡章公告起至111年5月17日(星期五)下午5點整為止,將上述申請文件電子檔e-mail給文化局承辦人,標題請使用【申請112年暑期實習】○○○ (申請人姓名 )。
(二) 面談:預計於113年5月25日辦理,由博物館召集相關單位辦理面談,確切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。
(三) 報到通知:面談結果公告後另由各館通知報到時間與地點 。


五、備  註:
(一)非配合系科專業修習校外實習課程的實習生必須自行辦理意外險,實習生須辦妥意外險後,再前往實習。
(二)如搭配系上實習學分請另依系所規定辦理。

六、其他事項:請詳閱附檔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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