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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轉知》高雄市政府青年局辦理「113年度大港青年實習媒合計畫」,說明如下:
*訊息有效日期:2024/4/24 ~ 2024/11/30           *公告單位: 教務處課務組
*聯絡方式:周小姐、張小姐07-3321068分機51、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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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為提升本市青年職涯競爭力及能量,本局推動「大港青年實習媒合計畫」,作為連結平台角色,持續與高雄市學校、相關企業交流合作,整合高雄市實習資源,與企業共
同推動人才培育,為高雄青年學子網羅各行各業的實習職缺,爰辦理旨揭計畫。

二、適用實習申請對象為設籍高雄或於高雄市轄內各高中職、大專校院、研究所具學籍之青年。(含113年應屆畢業生)

三、申請方式請逕至「大港青年實習站」搜尋職缺、投遞履歷,由各實習企業篩選面試及錄取,參與完成至少160小時實習時數,於實習期間企業提供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之
薪資。

四、檢附活動海報電子檔(EDM)1份,請協助發布於學校網頁並轉知學生參與。

五、本計畫大港青年實習站網頁連結:
https://youth.kcg.gov.tw/intern/,如需洽詢計畫相關問題,可連繫本案執行窗口周小姐、張小姐,電話:07-3321068分機51、52。

六、非配合系科專業修習校外實習課程的實習生必須自行辦理意外險,實習生須辦妥意外險後,再前往實習。

七、如搭配系上實習學分請另依系所規定辦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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